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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操指引】客戶寄的發票不翼而飛怎么辦?
本文來源:發布時間:2021-09-07閱讀:
工作中總是會有很多意外,發票丟失就是會計們常遇到的一個頭疼的問題,那么發票丟失,還需要登報聲明作廢嗎?
首先確定,發票丟失早已不需要再去登報掛失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國稅令第48號)附件1《取消的稅務證明事項目錄》第一項規定:
“取消后的辦理方式為不再提交,取消登報要求,因此不再需要登報聲明”。
發票丟失也算是很常見的事情了,比如說郵寄過程中丟失,報銷人員管理不當丟失……意外誰都不想,想辦法補救才是正事。

01
不同類型的發票,
丟失之后該怎么處理?
1、增值稅發票
(1)丟失記賬聯
記賬聯是銷售方用于記賬的原始憑證。
那么此時應當取得其它聯次的復印件,由原件保存單位或個人在復印件上標明“與原件核對無誤”,最好是加蓋公章?;蛘呖梢援斪鰺o票收入處理,同樣都是要交稅的。
(2)丟失抵扣聯
屬于交付給購買方的扣稅憑證,可以憑借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
(3)丟失發票聯
屬于交給購買的記賬憑證,那么同樣可以憑借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4)發票聯和抵扣聯都丟失
如果不小心給購買方的兩聯發票都不見了,那么此時你只能用發票記賬聯做復印件來入賬了
注意:上述復印件都應當加蓋公章。
2、電子發票丟失
如果是電子發票丟失的話,那么重新打印即可,操作起來也相對于紙質發票來說要簡單一些。有兩種方法:
(1)購買方自行根據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開具金額(不含稅)等信息,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通過后,下載電子專票。
(2)跟銷售方商量,重新打印提供。
近兩年,我國大力推行電子發票,使用電子發票,既可以減少企業成本、又易于消費者保存,也有利于稅務部門規范管理,發票電子化已經成為大勢所趨。因此企業應該快速適應發票電子化發展,相較于電子發票丟失后的各種補救措施,應該盡早把電子發票的全流程規范化管理提上日程。對于大部分小微企業來說,電子發票檔案信息化難不難?
答案是:即使你的小微企業,要做到電子發票信息化也非常簡單!暢捷通好會計能夠很好地滿足要求,從電子發票的在線開具、在線收票、在線認證、到智能生產憑證、自動關聯憑證號索引查詢、到最后電票歸檔等,實現電子發票“全程無紙化”管理。
通過好會計發票開具服務可快速開具紙質發票、電子發票,快速通過郵箱或短信通知客戶并將發票郵寄。通過好會計發票開具可批量導入開票商品清單,統一開票,且支持業務員或客戶自助掃碼開票。


好會計目前支持上傳PDF格式和OFD格式兩種電子發票文件,且可自動生成憑證并進行歸檔。暢捷通好會計還可以針對發票余量設置庫存預警,當發票庫存達到預警值時及時通知開票人員領取發票。

02
發票丟失是否罰款,怎么解決?
關于發票丟失,確實是有相關處罰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
但同時,我們注意到,上面使用了“可以”措辭,也就是說,也可能是不處罰的。那么,丟失發票應當怎么做呢?及時書面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1、既然主動報告,則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公布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1年1月22日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增加如下項目):(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
2、初犯可不罰
“新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新增如下內容):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同時,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規范交通、稅務、應急等領域執法,科學制定裁量基準……在稅務執法領域研究推廣“首違不罰”清單制度。
所以會計小伙伴如果發現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在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同時日常也要加強企業的財務管理規范,盡量避免發票丟失情況的出現。